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常大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的目的和项目范围
通过开展中期检查,加强对立项资助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提醒,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不断提高项目完成的质量。本年度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8年度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项目是否按研究计划开展;研究进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是否规范等。
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项目任务书》约定进度开展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经费使用不合理等问题的项目,将重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整改。
二、结项工作安排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原则上,2017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已结项的除外)、2017年度之前申请延期结项及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参加本次验收结项。2018年度立项资助项目,若已达到结项要求,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对2017年度未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延期参加结项的申请。
对于无特殊原因未参加验收和验收未通过的,将按《项目管理办法》撤项处理,并退回已拨经费。
三、材料报送
(一)中期检查材料报送:(1)《中期检查表》纸质件1份和电子稿;(2)研究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
(二)结项材料报送:(1)《结项报告书》纸质件1份和电子稿;(2)研究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
(三)延期材料报送:《延期结项申请表》纸质件1份和电子稿。
报送地址:行政楼217
联系人:王晓慧
联系电话:0519-86332235。
科技发展部
2019年11月26日
- 上一篇:关于组织2020年度各类...
- 下一篇:2018年常大高等教育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