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度各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0-11-14 10:55:32  发布人:8000000723  浏览量:774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院教育研究课题管理相关规定,拟定于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2020年度教育研究类课题结题验收工作。为保障课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育研究重点专项课题

已经完成《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研究重点专项项目任务书》所列任务的课题,可以申请结题。请课题主持人填写《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研究重点专题项目终结报告书》,另请准备不少于1万字的结题报告。

2016年立项的课题必须申请结项,否则自行终止,并且追回已拨经费;2017年立项未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书所列任务、但研究工作仍在继续进行的课题,主持人请向科技发展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每个课题最多只能延期一次。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结题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供《成果鉴定申请表》、《成果鉴定书》、工作报告和结题报告。工作报告主要是对课题研究实践操作层面的总结与思考,主要包括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描述,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思路、课题研究主要进程、课题研究主要方法、课题研究取得的成绩、课题研究经验体会和不足等方面。工作报告要求简洁明了,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结题报告则是从理论层面对课题研究进行归纳与提炼,主要论述课题研究所取得的理论、实践成果。结题报告字数一般不能少于10000字。

特别提醒:2015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进行管理,请课题主持人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2016年及以后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进行管理,请课题主持人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

三、其他类别课题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验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课题按照申报书进行验收,申请结题鉴定的负责人需提供结题鉴定书、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学校教育研究重点专项课题负责人请于20201113日前将《课题延期申请表》(纸质版)或《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研究重点专题项目终结报告书》(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发展部王晓慧。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请于20201030日前将《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电子版)或《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发展部王晓慧。

3.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负责人请于20201113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申请结题鉴定。结题材料为结题鉴定书(一式三份)、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一份)、相关支撑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结题材料电子稿。

以上表格均可参见附件,或在高教所部门网站下载!

 

科技发展部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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