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5-07 14:35:02 发布人:8000000723 浏览量:487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根据全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专项”)。
二、申报人资质
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求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职博士后可以申请。
三、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申报设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重要方向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选题。
有意申报者须于2024年5月14日前将《投标书》《申请书》《活页》PDF版、申报汇总表统一发送至王晓慧平台。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择优向省规划办推荐1项。
发展规划与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高教所
2024年5月7日
附件3: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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