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常大高职教育研究院相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常大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23年度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是否按研究计划开展;研究进展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是否规范等。
二、结项工作安排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原则上,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已结项的除外)、2021年度之前申请延期结项及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参加本次验收结项。2023年度立项资助项目,若已达到结项要求,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凡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课题,必须于2024年下半年全部结项,否则将全部做撤(清)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且五年内不能再次申报。
对2022年度立项资助、本年度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延期参加结项的申请。
对于无特殊原因未参加验收和验收未通过的,将按《项目管理办法》撤项处理,并退回已拨经费。
三、材料报送
(一)中期检查材料:报送《中期检查表》、研究成果复印件各1份,同步发送《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汇总表》至联系人平台。
(二)结项材料:报送《结项报告书》、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步发送《结项报告书》《结项申请汇总表》电子稿至联系人平台。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
报送地址:行政楼407室
联系人:王晓慧
联系电话:86332130
高教所
2024年10月11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